「借他錢一直不還,可以告他詐欺嗎?」、「去警局告詐欺,警察會不會幫我要回錢?」、「已經去提告刑事詐欺了,多久可以拿回錢?」
欠錢不還算詐欺嗎?很多債主在對方一直不還錢時,會直接提告詐欺,讓警察、檢察官幫忙處理,但實務上多數單純的「欠錢不還」案件,可能都會以不起訴收場,而且沒有真正拿回一毛錢。
本文將說明詐欺罪的構成要件、什麼情況下提告詐欺才有機會成立,以及真正該走的討債途徑是什麼。
詐欺罪的4個構成要件
要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缺少以下任何一個要件,檢察官就可能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從條文可以看出檢察官偵辦時會逐項檢視的詐欺罪四個構成要件:
- 施用詐術:
對方積極虛構事實,或消極隱匿應揭露的重要事實,單純說會還但是沒還可能不算施用詐術。 - 使人陷於錯誤:
出借是因為對方的詐術而產生錯誤認知,如果出借前已經知道對方經營有風險、仍然願意出借,就很難主張「陷於錯誤」。 - 因錯誤而交付財物:
交付款項跟對方施用的詐術之間有因果關係。 - 不法所有意圖:
借款當下對方主觀上是不是已經打定主意故意不還錢。
欠錢不還算詐欺嗎?為什麼會不起訴?
單純「欠錢不還」本身在法律上原則上不構成詐欺罪,關鍵在於借款當下對方是否已有「不打算還款」的意圖,且施用詐術騙你借錢。
- 事後資力不足 ≠ 詐欺:
如果對方借款時有真實的還款意願與能力,只是後來因為生意失敗、失業、突發狀況等因素導致無力還款,原則上不構成刑事詐欺,提告刑事詐欺可能會被認為是單純民事糾紛而不起訴。 - 一開始施用詐術才可能構成詐欺:
如果能證明對方借款時已知根本無力償還,卻仍虛構還款能力騙取信任(例如根本沒有你以為的那份工作、那間公司,或身分、財力證明整個是偽造、變造的),這種情況就有可能會成立詐欺。
也就是說:如果在出借當下就知道對方有經營風險、仍然自願出借(甚至收取利息),或對方公司當初確實有實際營運、只是後來經營不善,提告詐欺的結果可能就是不起訴。
告詐欺就能拿回錢嗎?以刑逼民有用嗎?
即使案件真的符合詐欺要件、對方也被判有罪,但刑事訴訟程序可能不會自動把錢還給你,這是一個常被誤解的地方:
- 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不是討債:
警察、檢察官偵辦以及法院判決,主要處理的是「對方有沒有犯罪」,有罪判決結果原則上是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罰,不會自動命令對方把錢還給你。 - 要拿回錢仍然要走民事程序:
視案件情況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為雙方安排調解,如果與對方成立調解簽立調解筆錄,或是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一併判命對方賠償,但不管是調解或附帶民事訴訟,本質都屬於獨立的民事程序,之後如果對方不依調解筆錄或是確定判決履行,還是要再另外聲請強制執行,而無法在提告詐欺後就馬上拿回錢。 - 刑事不起訴不影響民事求償:
詐欺罪不起訴不代表不能用民事程序要回借款,只是不能用「刑事定罪」當作直接拿到錢的手段,兩件事的成立要件、程序、目的完全不同。
所以如果目標是「拿回錢」,提告刑事詐欺就算被告有罪判決確定最終也未必能拿回錢。
怎樣能有效率地取得強制執行名義?

既然提告的真正目的是把錢要回來,所以如果要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民事程序:
- 聲請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沒有具體爭執借款事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程序簡便、費用低廉。 - 本票裁定(如果有簽本票):
如果借款時有請對方簽發本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不需要先打一場完整的民事訴訟。 - 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對方對債務有爭執(例如否認借款、主張已清償),就需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借款,由法院判決確認債權金額。
民事程序雖然也需要時間,但如果目的是取得執行名義並真正拿回錢,在證據齊備(借據、匯款紀錄、本票等)的狀況下,只要取得確定判決、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本票裁定等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對方名下的財產、扣薪等,可能比提起刑事告訴更值得。
如果真的符合詐欺要件該怎麼提告
如果評估後認為對方確實在借款當下就沒有還款意圖,可能所有身分、財力等都是偽造、變造的,而有機會符合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可以朝以下方向準備:
- 蒐集借款當下的事證:
對話紀錄(尤其是對方當初的承諾、財力說詞)、匯款紀錄、借據、對方身分或財力證明的真偽、對方事後是否立即失聯等。 - 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告:
可以具體附上證據向警察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告訴內容需要清楚說明對方如何施用詐術、如何因此導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款項,也可以委任律師代為提告。 - 考慮要等起訴後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先另行提起民事程序:
因為偵查不公開,提告後並無法得知檢警辦案耗時多久,如果等到起訴後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能已經逾越時效或是對方已經脫產,所以仍建議同步規劃民事求償的程序,不要只單押刑事告訴一條路。
欠錢不還算詐欺嗎常見問題 FAQ

Q1:欠錢不還可以直接提告刑事詐欺嗎?
可以提告,但不一定會成立。
如果對方借款時有真實的還款意願與能力,只是事後因故無法還款,可能會被認定屬於單純民事糾紛而不起訴,建議提告前先評估手上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對方借款當下就沒打算還錢,且有施用詐術(例如偽造或變造身分、財力等),而不是單憑欠錢不還就提告。
Q2:知道對方有風險還算被詐騙嗎?
不一定算。
實務上檢察官或法官在判斷是否構成詐欺時,不會只看借款人這一方,也會一併考量出借人在出借當下的認知與查證程度,如果在出借前已經透過管道打聽過對方財務狀況,明知有一定風險仍自願出借,甚至是收取利息,把這筆錢當作投資,這些都可能不會被認定「陷於錯誤」,而讓案件更傾向被界定為民事糾紛而非刑事詐欺。
Q3:提告後發現是誤會一場可以撤告嗎?
原則上不行。
因為詐欺罪性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依法不能撤回告訴,但實務上如果被害人表示撤回告訴之意思,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給予被告不起訴或減刑等有利於被告之處分。
Q4:刑事詐欺對方有罪確定財產就會被強制執行嗎?
原則上不會。
刑事程序處理的是對方有沒有犯罪,判決有罪不代表法院會命令對方還錢,要拿回款項除了對方主動償還外,還是需要另外取得調解筆錄或是確定判決等執行名義後,才能透過聲請強制執行把錢拿回來。
Q5:如果不提告刑事詐欺應該做什麼?
走民事程序評估手上的證據以及對方狀況,如果有簽本票可以考慮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不太可能爭執債務存在可以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有爭執可能就要提起民事訴訟。另外也建議先了解對方名下有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不動產、薪資等),如果對方名下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就需要將即使贏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錢的情況納入考量,進而決定是否還值得投入資源、心力去討債。
Q6:如果提告詐欺不成立會不會成立誣告罪?
不一定。
如果只是評估錯誤、事證不足導致刑事不起訴,原則上不會成立誣告,但如果明知對方沒有詐欺、卻刻意捏造事實提起刑事告訴,可能就會成立誣告罪。
Q1:欠錢不還可以直接提告刑事詐欺嗎?
可以提告,但不一定會成立。如果對方借款時有真實的還款意願與能力,只是事後因故無法還款,可能會被認定屬於單純民事糾紛而不起訴,建議提告前先評估手上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對方借款當下就沒打算還錢,且有施用詐術(例如偽造或變造身分、財力等),而不是單憑欠錢不還就提告。
Q2:知道對方有風險還算被詐騙嗎?
不一定算。實務上檢察官或法官在判斷是否構成詐欺時,不會只看借款人這一方,也會一併考量出借人在出借當下的認知與查證程度,如果在出借前已經透過管道打聽過對方財務狀況,明知有一定風險仍自願出借,甚至是收取利息,把這筆錢當作投資,這些都可能不會被認定「陷於錯誤」,而讓案件更傾向被界定為民事糾紛而非刑事詐欺。
Q3:提告後發現是誤會一場可以撤告嗎?
原則上不行。因為詐欺罪性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依法不能撤回告訴,但實務上如果被害人表示撤回告訴之意思,檢察官或法官可能會給予被告不起訴或減刑等有利於被告之處分。
Q4:刑事詐欺對方有罪確定財產就會被強制執行嗎?
原則上不會。刑事程序處理的是對方有沒有犯罪,判決有罪不代表法院會命令對方還錢,要拿回款項除了對方主動償還外,還是需要另外取得調解筆錄或是確定判決等執行名義後,才能透過聲請強制執行把錢拿回來。
Q5:如果不提告刑事詐欺應該做什麼?
走民事程序評估手上的證據以及對方狀況,如果有簽本票可以考慮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不太可能爭執債務存在可以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有爭執可能就要提起民事訴訟。另外也建議先了解對方名下有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不動產、薪資等),如果對方名下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就需要將即使贏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錢的情況納入考量,進而決定是否還值得投入資源、心力去討債。
Q6:如果提告詐欺不成立會不會成立誣告罪?
不一定。如果只是評估錯誤、事證不足導致刑事不起訴,原則上不會成立誣告,但如果明知對方沒有詐欺、卻刻意捏造事實提起刑事告訴,可能就會成立誣告罪。
結語:搞懂民刑界線才不會做白工
「欠錢不還算詐欺嗎」的答案並不是非黑即白的算或不算,仍舊需要看具體個案情況證據來評價是否會成立,絕對不是單純地「先提告刑事詐欺再說」,如果最終目的是拿回錢,手上的證據又不足以證明成立詐欺,提起刑事詐欺告訴的結果可能有很大的機率是不起訴,導致白白耗掉時間與精力,等到這時候才轉頭去了解民事程序可能已經晚了一步。
此文章著作權由「鄭羽翔律師」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文章資料內容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請諮詢專業律師。
法令具有時效性,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實務見解。
鄭羽翔律師
處理債務糾紛與刑事詐欺案件,判斷借貸糾紛是否構成刑事詐欺,並協助債主評估真正能討回款項的途徑。
